当前位置:网络教育学生手册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风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网络教育学生的学习能力,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作用,特制定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实施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具备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均可在毕业年度参加评选。

二、推荐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模范遵守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4、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学习刻苦努力。
5、本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优良以上(含良)。
6、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社会实践及其它集体活动,在学生中具有表率作用。
7、在本单位或本行业担任一定职务,有一定影响力,业务能力强,为本单位或本行业做出过特殊贡献。
8、自主创业,成绩显著。

三、推荐评选方法与步骤
  各校外学习中心按照以下原则评选,向我院推荐优秀毕业生:
1、毕业生不足100人的推荐1名。
2、毕业生超过100人的,每100名毕业学生中推荐1名,余数超过50名的可增加1名。
3、在校学习期间或在单位工作期间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地、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推选时不受此名额限制。
  各校外学习中心在每次评选的规定时间内,向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并提供推荐材料,包括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优秀毕业生成绩单、优秀事迹介绍和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或电子版的工作照、生活照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对各学习中心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生由学院进行表彰,授予“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名单在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获奖材料记入学生本人的学习档案中;并记入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优秀人才库。

五、推荐评选机构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小组,负责开展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络教育科负责各学习中心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的具体组织与联络工作。
  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六、评选说明
1、 对评奖所定的比例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本条例有关规定,宁缺勿滥。
2、获奖的学生,如查有不实或为受过处罚者,学院有权追回其所有享受的奖项。

七、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自下发之日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