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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

  一、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网络教育的特点和《校历》安排,每年组织两次课程结束考试,分别在每学期期末进行。

  二、考场安排
  考场由网络教育学院教务科统一安排,各学习中心具体布置,按每考场30人的标准(标准考场)安排,原则上采取一人一桌或同排学生两人之间间隔一个座位,前后对直,考室座位不够可依次安排,一个考点只能安排一个非标准考场。

  三、成绩复查
  (一)学生对课程考试成绩认为有误,可向学院提出复查要求。复查只核对考试的卷面成绩。
  (二)课程考试成绩公布一周内,学生可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复查申请,由学习中心在一月内汇总后提交教务科,过时不再受理。

  四、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凭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就坐,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座位。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不准携带书籍,笔记,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带入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入座后,请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三)学生迟到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作无故缺考处理。
  (四)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开考30分钟后,考生须将考卷和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指定的地点,方可退出考场。已经交卷出考场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等。
  (五)监考人员在考前5分钟下发试卷,考生如遇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六)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在草稿纸上答题的一律无效。
  (七)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认真填写所属学习中心、姓名、学号、层次、专业等应填栏目。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九)考生必须保持考场安静。考生不准擅自离开座位、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夹带、抄袭、换卷、代答、传递纸条、替考等,以上行为均视作舞弊行为或协同舞弊行为。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在考场起哄、威胁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者,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批评教育或视为舞弊。对于舞弊者,除了该门课程记零分,不准正常补考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若是本科生,还将取消授予学位的资格。
  (十)考试结束时间一到,一律停止答卷,将试卷和草稿纸顺序整理放在桌上,退出考场。不准将考卷和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延误不交者,主考教师将拒绝收卷,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记。

  五、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暂行办法
  (一)为维护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管理秩序,保证有关考试的顺利进行,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试违纪行为:
  1.进入考场不按编号入座的;
  2.考试故意不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不服从监考人员查询的;
  3.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互借文具的;
  4.考试时间到,不停止答卷或不按时交答卷的;
  5.交完试卷后,有意在考场逗留而影响他人考试者或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谈论与考试内容相关问题的;
  6.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考试30分钟后强行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
  8.考试中偷看旁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或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三)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试作弊行为:
  1.开考后,利用各种形式夹带参加考试的;
  2.考试中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或者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传、接其他物品的;
  3.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的(考试需要的除外);
  4.请人代考和代替他人考试的;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6.偷窃考试试卷的;
  7.其它经监考教师认定为作弊行为的。
  (四)处理方式:
  1.凡考试违纪者,本次课程成绩无效,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凡考试作弊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3.凡有以下考试作弊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偷窃考试试卷者;
  (2)以强制、贿买、威胁、利诱、指使等手段让他人协助作弊者;
  (3)请人代考或替人代考的双方当事者、组织作弊者;
  (4)对监考人员采取报复且情节严重者;
  (5)两次作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