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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机构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是指接受我校的委托,根据我校统一要求和工作安排,配合我校进行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学生学习支持、学籍和日常管理,开展网络教育支持服务的机构,并在办学过程中,直接面对学生群体。凡在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就读的学生,其学费由我院指定的校外学习中心代为收取,然后再由学习中心统一上交或学生网上直接交费。为确保交费工作的准确无误,提高工作效率,学生应严格按照学院及各校外学习中心通知的交费时间及时交费。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学费中包含学分学费、入学考试报名费、材料包费和毕业设计指导费等。学费按学分制计算,一般按学年收取。根据各地教学成本不同而有所差别,学费总额按川价函[2002]53号文件执行。各校外学习中心具体收费标准以有效期内的联合办学协议为准。
  2.教材费:由各学习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收取,学生毕业前按实际书价多退少补结算。

三、网络教育减免费用及退费
  1.免修免费
学生参加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教育学习,并通过等于或高于现在就读层次的课程考试,可以减免单科课程学费。学生需在该课程开课前向学院教务科提出申请,经核查和审批后,可以认定该门课程的成绩,同意课程免修。学费减免该课程学分对应金额的50%,学生不用参加该课程的学习。
  2.退学退费
由于各种原因需要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通过所在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教务科同意,可以退学。退学退费其时限和标准按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相应退学退费管理文件执行。
退学学生退费时间,以本人正式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习中心向学院通报的日期为准,学生的退学书面申请必须在一个月内寄到学院,否则必须重新申请。
  3.补考及重新学习
学生某门课程考试不及格,允许在基本学制年限内补考一次,补考不交费。时间一般安排在以后学期正常考试的时间段。根据教财[2005]10号文,学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该门课程需重新学习,重新学习需要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学习费用按学分收费收取;本条规定也适用于对课程考试成绩不佳影响学位申报而要求重新学习的课程及考试。
  4.西南科技大学毕业生报读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费优惠政策
西南科技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读我校网络教育专升本(高起专),可优惠学费的10%。

四、学生在交费过程中,如有不清楚或有异议,除可向当地校外学习中心咨询外,也可直接向学院网络教育科查询,学院将给予及时回复。

五、因学生自己的原因延期交费,影响正常学习或毕业,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六、此办法的解释权归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