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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学生档案的管理,使我院学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社会选拔人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规,结合我院网络学历教育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当年学生被录取后,由各学习中心组织学生统一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二份,学习中心存档一份,报学院一份)由学院网络教育科档案室按录取学生名单组档。

二、各学习中心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三、学生毕业时,各学习中心要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鉴定表,并由各学习中心按要求出具鉴定,在领取毕业证书前一个月报学院网络教育科档案室组档。

四、学院教务科在发放毕业证书前一个月提供学生学籍,由网络教育科档案室组档。

五、按教务科提供的毕业生名单,向各学习中心发放(邮寄或领取)档案。

六、学生档案由学生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的人事部门启封存档。在转移(或领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包括损坏了档案封口和密封条),必须退回网络教育学院网络科档案室重新审核,重新加封后,方为有效。由人才市场的招聘单位启封后退回毕业生本人或转移到另一聘任单位的学生档案,由原启封单位负责并予密封,学院网络教育科档案室不负责重新审核该生材料。

七、严禁学生本人私自拆封档案,任何人不得涂改或伪造学生档案材料。对查实涂改或伪造学生档案材料的行为,要报有关部门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学生档案仅有一份,学生领取后如不慎丢失,原则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