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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考核方案(试行)


一、课程的分类及评分办法
  根据课程考核类别将课程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两种。考试课是指教学计划中所列的所有理论课,考试成绩的记载采取百分制。考查课是指教学计划中所列出的实践性环节,如:各种实习、课程设计、集中进行的综合实验、毕业设计等,其成绩的记载采取等级制。

二、考试课考核办法
  平时成绩占30%。由校外教学点(站)辅导教师根据提交的作业、单元测验、学生出勤等进行评分,期末成绩占70%。课程考核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
  课程实验要进行考查,考查不合格不能进行相应课程考试。

三、考查课考核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
1.专科学生:
A、指导教师成绩占70%,由教学点(站)指导教师评定。
B、评阅教师成绩占30%。由教学点(站)指定评阅教师,评阅教师不能评阅自己指导的学生,采取交叉评阅的办法。
C、教学点(站)将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的学生论文成绩合计上报成人教育学院。
2.本科学生:
A、指导教师成绩占30%,由教学点(站)指导教师评定。
B、评阅教师成绩占30%。由教学点(站)指定评阅教师,评阅教师不能评阅自己指导的学生,采取交叉评阅的办法。
C、答辩成绩占40%,由教学点(站)组织,成人教育学院负责派巡答辩教师进行管理。
D、教学点(站)将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成绩与答辩成绩之和上报成人教育学院。
3.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评分指标须达到合格及其以上方可合格,否则须在限期内整改或参加下一年级的毕业设计(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最终按等级制记分,具体如下:
90分-100分     优
80分-89分      良
70分-79分      中
60分-69分      及格
低于60分      不及格

(二)课程设计
由教学点(站)根据《课程设计指南》指导学生、评定成绩,成绩按等级制记分。

四、附则
1.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科。